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前几年评审工作的实践,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和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荐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未取得以下相应要求的均作为学历破格)
1、助理研究员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含)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三年(含)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定。
2、实验师
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四年(含)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五年(含)以上。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师四年(含)以上;中专毕业,并取得大专学历,担任助理农艺师五年(含)以上。
4、研究实习员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获得硕士学位者可直接确定。
5、助理实验师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一年(含)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二年(含)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实验员四年(含)以上。
6、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技术员二年(含)以上。
7、实验员
大专、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二年(含)以上。
8、农业技术员
大专、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其它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含)以上,并取得中专毕业学历。
(三)外语除符合取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等免试条件者外,应取得全省或全国统考合格证。
(四)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计算机应用免试条件者外,应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全省统考合格证。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在当年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的。
二、推荐申报中级职务的必备条件
(一)科学研究(含科技推广)岗位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录用并宣读论文2篇以上;
2、以下3条中的1条:
(1)任期内下乡蹲点二年以上,对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作出贡献。
(2)任期内作为主持人开展省一般课题、院选课题或外单位横向课题。
(3)任期内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省一般课题(D级)2项以上。
(二)科技产业岗位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管理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录用并宣读论文2篇以上;
2、承担院、所重点科技产业开发项目、重点开发课题的专项主持人或技术骨干(均以项目与经济合同书为准)。任期内或参加过制定院、所科技产业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设计与实施方案,并能撰写科技开发项目的评估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或开发技术研究成果,累计实现净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科技经营骨干。
(三)科技管理岗位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省级会议上宣读、交流管理研究论文 2篇以上。
2、从事管理工作,具有农业科学管理的有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针对从事的管理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独立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技术服务岗位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录用并宣读论文2篇以上;
2、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具有的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针对从事的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独立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推荐申报初级职务的必备条件
(一)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岗位
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能承担研究课题的的具体工作。
1、以第一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1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以下2条中的1条:
(1)任期内下乡蹲点半年以上,对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作出贡献。
(2)任期内作为主要参加者开展省一般课题、院选课题或外单位横向课题2项以上。
(二)科技产业岗位
能掌握所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生产技能和管理办法,基本掌握经营知识,了解开发工作的基本环节,能承担开发研究课题的的具体工作,能够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初步分析整理。
1、以第一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管理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1篇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录用并宣读过1篇论文。
2、任期内参加过院、所重点科技产业开发项目、重点开发课题,或参加制定院、所科技产业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设计与实施方案。能撰写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建议、总结、论文等。各年度均能按单位经济目标完成本职任务。
(三)科技管理岗位
1、任期内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省级会议上宣读、交流的管理类文章1篇。
2、从事管理工作,初步具有农业科学管理的有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针对从事的管理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独立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技术服务岗位
1、以第一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1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了解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关的仪器设备,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能够完成一般的实验任务。
四、评审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各所、机关成立由本单位(部门)专家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即初评委),负责评审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及中、高级职务的推荐工作。
(二)成立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中级职务晋升人员资格审查。
(三)成立由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员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应的申报表及业绩材料。
(二)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评议政治思想素质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内容:科学道德、治学态度、事业心、开拓创新精神、材料真实性等),以书面形式报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1、各单位在推荐时,需对每一位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推荐申报条件者,不应推荐上报。资格审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学历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2)个人业绩和量化考评分有否达到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
(3)综合表内容填写是否正确、恰当,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是否齐全。
(4)已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对象是否有延缓退休的审批手续。
(5)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表及符合免试的有关材料。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附件、材料、论文、奖励证书等是否齐全。
2、申请人应在所在单位组织的由所学术委员会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各单位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查询与监督。
(三)院人事保卫处汇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将推荐人员的申报表及业绩材料进行复审,然后由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召开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充分评议,经无记名投票产生最后结果。
(五)晋升初级(含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经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评审小组评审通过(评审时间与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时进行),报人事保卫处审定后,发文公布。
六、本意见由院人事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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