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检查监督党组织、行政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院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 协助党委和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 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 参与效能监察,对决策、政策执行的刚性、有效性、时效性及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督评估;
5. 负责全院的审计工作;
6. 负责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开展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学风问题的查处工作;
7. 负责受理信访举报,负责查处院任命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8. 负责受理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和学风问题的检举、揭发、控告和不服处分的申诉;
9. 完成院和上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